各教研室:
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是学院重要的信息资源,对加强教师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深化高职院校教学改革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部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掌握教师教学、科研与教研教改信息,为加强教师管理提供详实的材料,依据我部教师业务档案目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部的专兼职教师(包括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人员和校外兼课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内容共分以下五个方面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2、教学情况;3、教学、科研基本情况;4、获奖情况;5、各类证书复印件。
具体内容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目录》。
二、材料整理要求
1、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中的教科研情况材料和获奖情况材料均为2007年9月以来在我院任教(或聘任)期间的材料。
2、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材料必须按顺序排列,并附上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今后教师如有增加材料,则自行归类添加,并在目录上添加记录。
3.各教研室必须在2010年4月30日前收齐并提交专兼职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书面材料和电子表格材料。
附件:
公共教学部
20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