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
公共教学部[2013]1号
公共教学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学院二级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公共教学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与协调发展,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温职院【2010】25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在激励的原则;
2、坚持强化教学质量的原则;
3、实行量化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学科分组考核排序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
1、成立考核小组,部主任担任考核小组组长,部办主任担任考核小组召集人;
2、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部办主任负责考核事务性工作;
3、考核小组评议结果予以公示、上报。
三、考核对象和分组办法
1、考核对象:公共教学部人员在学院在编在岗的人员(包括柔性引进人员)。一学年都在脱产进修、访学、下企业锻炼、请长病假(1个月以上)或产假等类似情况的教师按人事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一学期在脱产进修、访学、下企业锻炼、请长病假(1个月以上)或产假等,另一学期有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必须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一学年中有做过教学和行政两种岗位、参加脱产进修、访学、下企业锻炼、请长病假(1个月以上)或产假等类似情况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定额,根据其在岗教学工作时间按比例计算(全年为10个月)。
2、分组办法:实行分组交叉考核办法。每年考核时根据具体情况择机轮换。
四、考核内容和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指教师在学校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包括教学工作量(40%)、教学效果(30%)、教学研究与改革(30%)等三个方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
五、考核程序和时间
(一)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公共教学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个人佐证材料,上交所在教研室;
2、部办公室收集整理各教研室上交的考核材料;
3、部组织考核小组对教师工作业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后,公布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并根据学院文件按比例确定考核等级。教师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部考核小组提出复议。教师对部考核小组的复议结果如仍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二)考核时间参照学院安排时间
六、考核等级与奖惩
(一)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学年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60%,其中a级比例不超过20%;c级、d级和e级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按得分高低决定考核等级,同等级末位出现并列则按教学质量、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工作量等顺序得分高低取舍。如还不能分等由部考核小组讨论定级。
a级(优秀):教师在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课程,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课程教学工作量基数(360)以上(指教师系列组别),学年调停课(指非因公调停课)不超过20节,所承担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在本部排名前40%,未出现教学事故及差错。
e级(不合格):教师在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有一个方面表现明显不足,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出现教书育人中影响恶劣事件。
(2)出现一般(三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或严重(二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
(3)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院、部安排的教学任务。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或督导综合评教成绩低于60分。
c级(合格)和d级(基本合格):介于b级和e级标准之间。
(二)奖惩
为鼓励广大教师创先争优,对公共教学部在编在岗的人员学年度考核a级的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e级的教师一次性扣应发岗位津贴1000元。
(三)教师业绩与优职
根据学院文件的优职比例,按实际情况对各组进行优职数配置。原则上各学科组应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a级中推荐优职人员。凡受到学院和部门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组织和个人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公共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
附件2: 其它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共教学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学部办公室 2013年4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