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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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公共教学部会风会纪建设的规定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1年09月08日
  •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教学部会风会纪建设,提高会议效率,保证学院、部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按照“有效、精简、规范管理”的原则,现就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会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会议通知行为。对于召开的各类会议,会议组织部门应通过书面、网络以及手机信息等形式及时通知到与会对象;与会教职工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复,并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会。
    二、实行会议签到制度。会议组织部门应事先准备签到表。参加会议教职工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准时到会,按时签到。未履行签到手续者视为缺席。会议明确要提前报到的,要提前到指定地点报到,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主动向会议组织者说明原因,否则视为缺席。严禁代签和无故找人替会。
    三、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对于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到会教职工不得无故缺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到会议组织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如果因临时有特殊情况,应打电话向会议组织部门主管领导请假。
    四、严肃会场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参会教职工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进入会场前要将手机置于静音或震动模式。会议期间,参会教职工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严禁在会场上闲谈、抽烟、打瞌睡、随意走动、接听或拨打手机以及长时间离开会场等行为。需要与会教职工讨论、发言的议题,与会教职工应事先作好准备,言简意赅,不谈与议题无关的话题。当会议内容有保密事项时,与会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规定。会议结束后,与会教职工应整理好个人随身物品,不得遗弃会议资料或其他物品。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场的,要经过会议组织部门的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
    五、实行会风督查通报制度。由部党总支纪检委员或部指定会议考勤人员根据加强会风建设的要求,对会议出席、开会纪律、请假情况、会后决议贯彻情况等项内容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擅自离会等违反会议纪律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六、会风督查结果同时作为我部对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的依据。凡受到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组织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共教学部
    2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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