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激发党员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党员先进性内在动力,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根据我院《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公共教学部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要求
(一)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公共教学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每月组织集体学习1次,全年不少于10次。部主要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要率先高质量完成自学和集体学习任务。
(二) 教师党员必须坚持学院提出的“五个一”的学习要求,以创新支部为载体,将支部创新工作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紧密结合。鼓励从事思政工作的教师党员率先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鼓励非党员以党员标准为努力方向,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笔记,一季度进行一次学习交流,一学期读一本好书,一学年完成一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二、措施
(一)公共教学部成立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赵岳峰
组员:郑晓郁 阮婧 谢波飞 胡锦绣
(二)上半年每两周检查一次学习笔记,下半年开始每月检查一次学习笔记。
(三)党总支书记负责对部主要领导干部和党总支委员的检查,宣传委员负责对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包括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的检查,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和群众的检查,阮婧同志负责对数理教研室群众的检查。检查后提出优缺点并签名落款,有公章的加盖公章。
(四)对年度未完成学习任务的或学习笔记质量特别差的同志,给予取消该年度评优、评先、评职的资格。认定程序由检查人员提议,经部党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部行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院上级党组织备案。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积极参与,并贯穿于全体教职工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学与思、学与干的有机统一,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本学习制度经公共教学部全体教职工讨论后报部行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共教学部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