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全院体育器材的管理工作。体育器材管理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按制度办事,服务工作热情周到,教学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课前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确保体育课、课余训练和课外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注意保持体育器材室的卫生整洁,做到体育器材摆放整齐有序。器材室内不得长期堆放私人杂物。
三、体育器材室的器材购置和出借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和台账化管理,师生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器材室自取器材。
四、购置的体育器材必须办理入库手续,体育器材管理员在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填写入库单;分别按照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耗材)分类登记入账;固定资产类和低值耐用品类体育器材通过粘贴标签加强保管。
五、体育课教学借用体育器材,需由任课教师或体育委员填写《体育器材出借登记表》,体育器材管理员以此为据,当面核对出借体育器材的品种数目。体育课结束后马上归还体育器材。
六、体育课外活动时间,体育器材室面向全院师生开放。借用体育器材必须填写《体育器材出借登记表》,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抵押办理借出手续。
七、学院运动队训练或比赛借用体育器材,需由带队教练填写《体育器材出借登记表》,统一办理借出手续。
八、学院其他部门和外单位借用体育器材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按有关管理规定和办事流程到体育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
九、借出的体育器材归还要及时,必须在2天内归还,无故延期不还者,按情况给予罚款。归还的体育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当面清点,发现体育器材如有遗失或损坏,属正常损耗者要说明原因,遗失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加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体育器材定期盘存、报损、冲账,做到帐物相符、收支清楚。体育器材易耗品按月统计消耗情况,固定资产类和低值耐用品类体育器材每学期盘点一次并统计损耗情况。经盘点后属于自然损耗需要报废报失的,每学期末进行登记造册经部领导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销帐。
十一、体育器材管理员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以保证使用安全。发现体育器材存在自然损耗需要维护、报修、报损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领导处理;发现存在人为损坏的,则要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如果性质严重或态度恶劣的要加倍赔偿,并上报学院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公共教学部
二○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