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院二级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公共教学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与协调发展,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温职院【2010】25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在激励的原则;
2、坚持强化教学质量的原则;
3、实行量化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学科分组考核排序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
1、公共教学部成立考核小组,部主任为考核小组组长,部办主任为小组召集人;
2、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部办主任负责考核事务性工作;
3、考核小组评议结果予以公示、上报。
三、考核对象和分组办法
1、考核对象:公共教学部人员在学院在编在岗的人员(包括柔性引进人员)。一学年都在脱产进修、访学、下企业锻炼等的教师按人事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一学期在脱产进修、访学、下企业锻炼等,另一学期有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必须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学年教学工作量按在上岗学期教学工作量的两倍计算。
2、分组办法:思政理论课教研室、体育教研室、数理教研室、行政兼课(包括双肩挑教师)人员四组。
四、考核内容和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指教师在学校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包括教学工作量(40%)、教学效果(30%)、教学研究与改革(30%)等三个方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
五、考核程序和时间
(一)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公共教学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个人佐证材料;
2、部办公室收集整理考核材料;
3、部组织考核小组对教师工作业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后,公布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并根据学院文件按比例确定考核等级。教师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部考核小组提出复议。教师对部考核小组的复议结果如仍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二)考核时间参照学院安排时间
六、考核等级与奖惩
(一)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年度(学年)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60%,其中a级比例不超过20%;c级、d级和e级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按得分高低决定考核等级,同等级末位出现并列则按教学质量、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工作量等顺序得分高低取舍。如还不能处分由部考核小组讨论定级。
a级(优秀):教师在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课程,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课程教学工作量基数(360)以上(指教师系列组别),学年调停课(指非因公调停课)不超过20节,所承担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在本部排名前40%,未出现教学事故及差错。
e级(不合格):教师在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有一个方面表现明显不足,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出现教书育人中影响恶劣事件。
(2)出现一般(三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或严重(二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
(3)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院、部安排的教学任务。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或督导综合评教成绩低于60分。
c级(合格)和d级(基本合格):介于b级和e级标准之间。
(二)奖惩
为鼓励广大教师创先争优,对公共教学部在编在岗的人员年度(学年)考核a级的教职工,一次性奖励1000元,e级的教职工一次性扣应发岗位津贴1000元。
(三)教师业绩与优职
根据学院文件的优职比例,按实际情况对各组进行优职数配置。原则上各学科组应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a级中推荐优职人员。
七、本办法自2010—2011学年开始实施,由公共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公共教学部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