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院二级管理制度,充分调动非教学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意识,促进公共教学部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依据
参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非教学人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温职院【2008】38号)执行。
二、考核组织
1、由公共教学部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部办主任为小组召集人,负责考核事务性工作;
2、考核小组评议结果报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予以公示、上报。
三、考核对象
公共教学部党政、教辅、工勤人员及临时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部分,共20项评价指标,每项指标分为五档,取分依次为5、4、3、2、1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品德30分、能力25分、勤业15分、业绩30分,体现以业绩考核和品德考核为重点的原则。
(二)考核评分办法
考核总分=自评(20%)+群众评(40%)+领导评(40%)
五、考核程序和时间
(一)考核程序
1、本人总结:根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自己一年来的表现做出书面总结。
2、本人述职:工作人员在本部门进行述职。
3、群众评分与部门领导评分:部办通报工作人员学年出勤率、迟到早退情况,并在本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群众评分与部门领导评分。
4、考核小组负责统计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并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二)考核时间参照学院安排时间
六、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类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均用《业绩考核表》进行评价。
优职:个人得分必须在85分及以上、而且排名次序在部门前12%。如得分相同,则按品德、业绩、能力、勤业得分先后排序。受到各种党政处分者、病假超过3个月者、待聘超过1个月者、事假超过15天者、旷工超过1天者,不能评为优秀。
称职:个人得分在60分及以上;
基本称职:个人得分在50分-59分;
不称职:个人得分在50分以下。
年终考核为优职的,校内津贴系数上浮一点;称职的,校内津贴系数不变;基本称职的,校内津贴系数下浮一点;不称职的,扣发全年校内津贴,下一年度不再聘用。
七、本办法自2010——2011学年开始实施,由公共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公共教学部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