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实施方案》
2、办理机构:公共教学部部主任办公室(行政楼238电话:86680098)。
3、办理时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期间
4、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残疾证明、医疗诊断书或病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一份。
5、办理流程:
学生上学院网-信息公开栏-公共教学部-办事流程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需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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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齐全的申报材料需经班主任审批,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到学生所在系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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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部将学生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报情况汇总,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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