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对象:分为个人借用和单位(部门)借用两种情况。
2、办理机构:体育器材室(体育馆-105电话:86680043);公共教学部部主任办公室(行政楼-238电话:86680098)。
3、办理时间:提出申请后及时给予办理。
4、申报材料:①个人借用:填写《体育器材借用登记表》;
②单位(部门)借用:《体育器材借用申请表》(见附件)一份。
5、办理流程:
① 教师或学生个人借用体育器材办理流程:
② 学院各系、学生部门或外单位借用体育器材办理流程:
6、体育器材归还的注意事项:
①个人借用,两天内归还;单位(部门)借用,一般不超过一星期;逾期按天计收滞纳金(每件每天按1元标准计收)。
②丢失或损坏体育器材要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