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温职院党〔2011〕4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申报品牌式服务示范岗的通知》有关要求,经部门推荐和系(部)民主测评,学院拟授予师资管理岗位 (吴德、 武俊梅、 王细娇)、收费管理岗位(金晓茜)、心理健康教育岗位(赵生玉)等三个岗位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品牌式服务示范岗”。现将获得“品牌式服务示范岗”称号的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教师、学生的意见。
1.公示时间。从2012年3月26日起至3月28日止,共3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受理部门和电话:
(1)咨询电话:党院办,86680008
(2)投诉电话:学院纪委:0577-86680007(可留言录音)、86680328、86680069
地址: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3室、408室、410室,
邮编:325035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