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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办公设备和用品申购及有关事项的维修的通知
  • 所属类别:信息列表   时间: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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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四方公司:
         为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经学院研究,对职能部门有关职责进行调整和明确,现将学院系部、处室办公设备和用品申购及维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能归属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审批党政部门、教辅部门(以下统称处室)办公设备的申购,负责审批系部家俱类办公设备的申购。
        (二)教务处职责:负责审批系部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的申购,负责全院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的购置和维修。
        (三)后勤基建处职责:负责全院家俱类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的购置和发放。
        (四)四方公司职责:负责全院家俱类办公设备的维修和水电线路(包括广播、电铃线路)维修,饮水机的配置和维修。
    二、经费渠道
        (一)处室办公设备的经费在学院行政设备费中开支。
        (二)系部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的经费在学院教学设备费中开支,系部家俱类办公设备的经费在学院行政设备费中开支。
        (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的经费在各自包干的办公经费中开支。
    三、办公设备申购程序
        (一)处室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设备,填写申购表送办公室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由教务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家俱类办公设备由后勤基建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
        (二)系部因工作需要购置家俱类办公设备,填写申购表送办公室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由后勤基建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购置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填写申购表送教务处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
    四、办公设备维修程序
        (一)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因损坏需维修,直接报教务处实训科维修,维修中涉及更换配件的应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报表,报审批部门核准。
        (二)家俱类办公设备损坏需维修,水电线路(包括广播、电铃线路)损坏需维修,饮水机损坏需维修,直接报四方公司水电维修部维修。
    五、办公设备更新程序
        (一)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更新是指该设备经过教务处实训科鉴定已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太大已没有维修价值,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学院国资委专家组认定后,按办公设备申购程序进行审批、购置、发放及回收旧办公设备。
        (二)家俱类办公设备更新是指该设备经四方公司水电维修部维修已无法修复,使用部门直接报后勤基建处鉴定后进行以旧换新,设备更换情况由后勤基建处定期报办公室备案。
    六、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领用程序
         系部、处室根据工作需要领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统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专人直接到后勤基建处领用;后勤基建处定期进行汇总报计财处,由计财处与部门在包干经费中结算;若有部门包干经费使用完还需领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领用。
    七、以上有关事项从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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