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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办法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1年05月04日
  •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对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驾驶服务。
    2.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得到学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通知后出车,否则视为私自出车;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准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3.驾驶员工作要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车队要经常性地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敬业精神。
    4.驾驶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服从工作安排。
    5.驾驶员要爱车、节油,坚持车辆维修和保养制度,经常保持车辆清洁;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出车前要坚持做到对车况进行前面检查,保证出车安全。
    6.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7.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安全行车。如发生事故(包括车身擦碰,零部件损坏),要及时汇报,根据情况写出事故报告,如属违反交通规则给学院造成损失的,驾驶员负事故责任的,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酌情而定。
    8.驾驶员平时应经常检查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因证件不全被违章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9. 驾驶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严禁疲劳开车,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的驾驶员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后,不予报销所有费用,并调离驾驶员岗位或解聘。
    9.驾驶员在行车时应根据车辆行驶路况调整好行车速度,以确保教职工乘坐舒适、安全;对老、弱、病、孕教职工,驾驶员要提醒让座。
    10.驾驶员在领导公务会谈、接待期间应注意回避。平时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遵守保密制度。
    11.公务出车时,高速路收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先由驾驶员垫付。
    12.上班时间驾驶员未被指派出车的,要坚守岗位,随时等候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向队长报到;未请假外出者按学院考勤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按规定收取车辆使用费用。
    13.驾驶员出车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后车辆方可开回家。
    14.下班后,驾驶员必须将车放在学院指定停车位置,锁好保险,防止车辆被盗。驾驶员不准将车开离规定停车地点另外存放。
    15.放假期间(公众假期及寒暑假)没有值班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严禁出车;私自出车的按教职工个人借车费用标准收取车辆使用费用。
    16.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公车(包括自用和他用)的驾驶员,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更换驾驶岗位,第三次按学院有关规定调离岗位或解聘;出现责任事故,一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调离工作岗位;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违章、车辆划伤、丢失,驾驶员负完全责任,费用由驾驶员自理,并由学院做出其他相关处理。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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