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一)接待:
1、对当日来信要当日拆封,对校园网的院长信访电子信箱要每天查阅。
2、要热情接待来访者,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有相关领导接待;
(二)登记:对来信、网上信访及来访,要认真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信访登记表》,做好记录。
(三)处理:
1、对明文规定的问题,可直接复信或在接待时直接答复。
2、党院办接待信访,对无法直接答复的问题,可根据情况内容填写来信来访呈报和转办单,信访事项如果是职能部门能直接处理的,党院办可直接转交给职能部门处理,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对于职能部门不能直接处理的,党院办应报送给学院有关分管领导阅批,并按照领导批示,加以落实。
3、各职能部门直接接待信访,对不能直接处理的问题,应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4、对就学院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党院办经整理后,报请学院分管领导阅批,并及时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5、各部门对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原则上应当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对院领导批办或党院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二周内办结,并将承办意见和结果报党院办,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党院办说明情况。
6、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损害学校声誉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单位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院领导汇报。
(四)催办:对各类信访事项,党院办应及时督查催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对由院领导转批给有关职能部门的信访事项,党院办要将处理意见向学院有关领导汇报。
(五)回复:对处理完毕或需说明解释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回复给来信来访者,回复时要注意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思想工作,要实事求是;对上级领导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应按上级领导部门的时限要求上报处理结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原因。
(六)存档:党院办要建立重要信访档案,对处理完毕的重要信访按类别整理后进行存档,为今后处理问题、复查案件提供必要的凭证和备查资料。
二、承诺时间:
(一) 党院办及有关部门对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原则上应当在一周内办理完毕。
(二)对院领导批办或党院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二周内办结。
(三)对处理完毕或需说明解释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回复给来信来访者。
(四)对上级领导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应按上级领导部门的时限要求上报处理结果。
三、责任人:
院办经办人:季凌斌(8008) 各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