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所的归口管理
1.行政楼301会议室、323会议室、302接待室、多功能厅由院办管理;
2.全院教室、行政楼202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由教务科研处管理;
3.田径操场、网球场、体艺馆的乒乓室、体操室、篮球馆由公共教学部管理;
4.行政楼102会议室、体艺馆的学生活动室由学工部管理。
二、申请使用和审批程序
1、校内使用和校外租用均向场所管理部门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相关人员安排与部门协调工作由场所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2.学院安排活动和会议需使用以上场所,由院办提前向场所管理部门下达使用通知书。
3.学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以上场所(教室除外)均需提前2天向有关场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申请使用教学区公共露天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经院办审批后,还需到人保处备案;申请使用生活区公共露天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由人保处审批。
5、校外单位或个人租用以上场所直接向场所管理部门申请。
6、各场所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事项重要程度和申请时间先后进行审批安排,审批顺序如下:
(1)学院工作安排优先于部门工作安排;
(2)教学活动优先于其它活动;
(3)校内使用优先校外租用;
(4)同级申请以时间先后排序。
三、承诺时间:
1、审批时间:随时办理
2、使用时间:按申请时间要求交付使用
四、责任人:
1、院办:李小娟 潘玲珍 虞希铅 林碧瑜(电话:8056 地点:行政楼304室)
2、教务处:林洪辉(电话:8227 地点:行政楼204室)
3、公共教学部:赵岳峰(电话:8098 地点:行政楼238室)
4、学工部:蔡后界(电话:8019 地点:行政楼108室)
5、人保处:赵清弟(电话:8021 地点:行政楼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