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一)办公设备申购审批程序:
1、办公设备专指由学院办公经费开支,属固定资产,如办公桌椅、柜子、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2、处室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设备,填写申购表送办公室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由教务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家俱类办公设备由后勤基建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
3、系部因工作需要购置家俱类办公设备,填写申购表送办公室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由后勤基建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购置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填写申购表送教务处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购置及资产登记后进行发放。
(二)办公设备维修程序
1、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因损坏需维修,直接报教务处实训科维修,维修中涉及更换配件的应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报表,报审批部门核准。
2、家俱类办公设备损坏需维修,水电线路(包括广播、电铃线路)损坏需维修,饮水机损坏需维修,直接报四方公司水电维修部维修。
(三)办公设备更新程序
1、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更新是指该设备经过教务处实训科鉴定已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太大已没有维修价值,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学院国资委专家组认定后,按办公设备申购程序进行审批、购置、发放及回收旧办公设备。
2、家俱类办公设备更新是指该设备经四方公司水电维修部维修已无法修复,使用部门直接报后勤基建处鉴定后进行以旧换新,设备更换情况由后勤基建处定期报办公室备案。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领用程序
系部、处室根据工作需要领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统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专人直接到后勤基建处领用;后勤基建处定期进行汇总报计财处,由计财处与部门在包干经费中结算;若有部门包干经费使用完还需领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领用。
二、承诺时间:手续齐全
1、审批、购置、更新时间:家俱类办公设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电器类办公设备视市财政审批情况。
2、修理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责任人:
院办经办人:潘玲珍 虞希铅(8056) 审批人:季凌斌(8008)
后勤基建处经办人:陈洁辉(8124)
教务处设备科经办人:林洪辉 (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