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一)会务接待审批程序
公务接待及会务安排凡需费用开支的均须事先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应在预算经费范围内进行审批,会务费用在5000元以上和一次宴请费用在2000元以上须经院长审批。
1、工作餐审批程序:
(1)学院接待客人需工作餐,由院办通知食堂办理;
(2)院各机关处室、教辅部门接待客人需工作餐,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到院办领取餐券后,去食堂办理;
(3)系部接待客人需工作餐,经系部负责人批准,由系部办公室到食堂办理。
2、宴请审批程序:
(1)在校内宴请:
①学院及机关部门、教辅部门宴请客人,由院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院办主任批准后,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办理。
②系部宴请客人,由系部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系部负责人批准,提前一天到食堂办理。
(2)、在校外宴请:
①学院宴请客人,由院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院长审批后,由院办安排。
②院各机关处室、教辅部门宴请客人,由接待部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院长审批后,由院办统一安排。
③系部宴请客人,由系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宴请金额在2000元(含酒水)以内,经系部负责人批准,由系部办公室办理;宴请金额超过2000元(含酒水),须经分管院长审批。
3、会务审批程序:
(1)学院举办会议,由院办安排。
(2)学院各机关处室、教辅部门举办会议,费用在5000元以内由分管院长审批,费用在5000元以上由院长审批。
(3)系部举办会议,费用在3000元以内由系部负责人审批,费用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由分管院长审批,费用在5000元以上由院长审批。
(二)公务接待及会务费用报销程序:
1、学院食堂承办的接待费用,由四方公司定期汇总餐券和《公务接待审批单》,开具收据与计财处结算。
(1)学院及各机关处室、教辅部门的接待费用,由四方公司开具收据,经院办主任审核后,到计财处报销。
(2)系部的接待费用,由四方公司开具收据,经系部负责人审核后,到计财处报销。
2、校外宴请须凭正式发票和《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后向计财处报销:
(1)由院办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办法:
①一次宴请费用在2000元以内,由院办主任签报。
②一次宴请费用2000元以上,经院办主任审核后,由院长签报。
(2)系部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办法:
①一次宴请费用在2000元以内,由系部主任签报。
②一次宴请费用2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内,经系部主任审核后,由院长签报。
3、校外会务费用报销程序:须凭正式发票和《会务接待审批单》报销,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后向计财处报销:
(1)以学院名义举办的会议所发生的费用,5000元以内经院办主任审核后,由行政副院长签报;5000元以上经院办主任、行政副院长审核后,由院长签报。
(2)以学院机关处室、教辅部门名义举办的会议所发生的费用,3000元以内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行政副院长签报;3000元以上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院长审核后,由院长签报。
(3)以系部名义举办的会议所发生的费用,5000元以内经系部主任审核后,由行政副院长签报;5000元以上经系部主任、行政副院长审核后,由院长签报。
二、院办承诺时间:手续齐全
1、办理审批时间:随时办理,
2、安排时间:按申请时间准时办理。
三、院办责任人:
经办人:李小娟(8330) 潘玲珍(8056) 审批人:季凌斌(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