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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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安装、拆移、变更功能、修理等办理程序
  • 所属类别:办事流程   时间:2011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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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事程序:
    (一)电话安装办理程序
        1、全院电话,由院办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规划,统一放号。
        2、院各处室、教辅部门、各系部要求新装电话,须填写《电话安装、拆移、变更功能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院办申请,经院办主任审核,由院办向电信部门申请装机。
        3、四方公司要求新装电话,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向院办申请号码,核准后,由四方公司向电信部门申请装机。
    (二)电话拆移办理程序
        1、学院各处室、教辅部门、系部电话的拆移统一由院办负责,各处室、教辅部门、系部如需拆移电话,须填写《电话安装、拆移、变更功能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院办申请,经院办主任审核,拆机由院办办理,移机由四方公司电工房办理。
        2、四方公司的电话拆移由其本公司负责,但须将电话拆移情况报院办备案。
    (三)变更电话功能办理程序
        1、学院各处室、教辅部门、系部电话需变更电话功能,须填写《电话安装、拆移、变更功能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院办申请,经院办主任审核,由院办到电信部门办理。
        2、四方公司电话需变更电话功能,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直接到电信部门办理。
    (四)电话故障修理办理程序
        1、因电话机原因,用户可将损坏的话机送院办修理或调换。
        2、因电话线路原因,用户报四方公司电工房修理,由四方公司电工房直接修理或联系电信部门修理。
    二、承诺时间:自受理之日起
        1、电话安装院办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电信部门申请装机,并督促电信部门在承诺时间内完成;
        2、电话拆移、增开电话功能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电话故障修理:
       (1)因电话机原因随时办理调换;
       (2)因电话线路原因,电工房能修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电信部门修理的应在电信部门承诺时间内完成。
    三、责任人和办公地点:
        1、经办人: 潘玲珍 虞希铅 内线电话:8056 地点:行政楼304
        2、部门负责人:季凌斌(8008)李小娟(8330)
        3、四方公司电工房:      内线电话: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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