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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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印工作程序
  • 所属类别:办事流程   时间:201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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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事程序:
    1、学院领导起草的材料、党院办起草的文件和材料直接交到文印室打印。
    2、由学院机关处室起草的学院文件,本部门自行打字,经院领导签发,党院办核稿和编号后,交文印室文印。
    3、学院各系部、处室、教辅部门及四方公司的材料需复印或速印,文印数量在20张以内,可直接交到文印室登记后进行文印;文印数量在20张以上,须填写《文印资料印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文印室文印,50张以上要提前二天送文印室文印,期末试卷文印须提前五天送文印室。
    4、院级学生组织开展学生活动的材料需复印或速印,须填写《文印资料印制申请单》,经学生处、团委负责人批准后,一般要提前三天送文印室文印。
    5、文件、材料按一定顺序文印。学院文件、院领导材料优先部门材料,急件文稿优先普通文稿,同级文稿按登记时间顺序文印;特殊文稿需提前文印,须经党院办分管主任批准。
    二、承诺时间:自受理之日起 
    1、急件文稿要随时安排印制完成;
    2、普通文稿100张以内应在当天印制完成,100张以上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
    3、学生组织材料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成;
    4、试卷按要求时间印制完成。
    三、责任人和办公地点:
    1、经办人:钱增祥 林姜 内线电话:8273 地点:行政楼116室
    2、分管领导:李小娟   内线电话:8330 地点:行政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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