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发布信息 >> 智能制造学院 >> 信息列表  
 
  • 电气电子工程系毕业生日常管理办法
  • 所属类别:信息列表   时间:2015年03月04日
  •  

    电气电子工程系毕业生日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针对我系毕业生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毕业生日常管理

    1.日常考勤

    留校学生的日周月汇报以打卡形式进行考勤,学工办将对打卡考勤进行统计,并将违纪1周内结果公告,并由系部负责人联系毕业设计小组负责人告知学生本人。对忘记打卡的学生须到班主任处填写《电气电子工程系毕业设计学生考勤情况说明表单》进行登记,由学生本人交学工办徐晓老师处备份汇总,原则上一名学生不得出现两次忘记打卡。

    2.请假手续

    毕业生请假7天以内的(包括7天),需经班主任和指导老师同意,交学工办徐晓老师处备份汇总;7天以上需经班主任和指导老师同意,系主任审批,交学工办徐晓老师处备份汇总。毕业生请假须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并填写。

    3.违纪处理

    (1)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无故迟到、早退1次的,计作旷课1节;上午无故缺勤,计作旷课4节,下午无故缺勤,计作旷课4节;累计旷课10-19节给予警告处分;20-29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0-39节给予记过处分;40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因旷课而受到多次纪律处分,经教育仍不悔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无故不在毕业设计场地的,计作旷课4节;

    (3)发现学生打完卡去吃早餐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次打完卡去吃早餐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发现学生带早餐进毕业设计场地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次带早餐进毕业设计场地的,给予警告处分;

    (5)发现代打卡的,打卡人将给予警告处分;被打卡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 毕业生寝室管理

    个别提早就业离校同学需要到学工办徐晓老师处办理退宿手续,在校毕业生必须遵守寝室条例:

    1.毕业设计阶段所有住宿纪律均严格按日常在校学生管理,凡不在学校住宿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

    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不归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一学期内无故晚归1次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达2-4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告家长;5-6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7次以上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一学期内无故不归累计达1-2次给予警告处分,3-4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5次以上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存在下列违纪行为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规定使用违禁电器;在寝室内喝酒、抽烟、哄闹;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非法从事宗教活动;未经批准擅自调动寝室;在寝室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蓄意闹事;故意阻碍学校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等。

    4.根据退宿情况,学院将对住宿人员不满3人的毕业班寝室,实行动态合并。

    三、 毕业生就业管理

    1、 就业信息发布

    最新的就业信息将通知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并在各班班级qq群进行公布,同时请同学及时关注班级群的通知。

    2、 就业协议签订

    1)工作已经落实到位要下企业实习的同学,经过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交到辅导员学工办王杰老师处备案,协议书要在1周内签好交给学工办王杰老师,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上交,须说明情况。

    2)协议书签订时要注意盖章,温州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开发区这几个区人事局的章不需盖,只要公司的公章(公司全称),其他地区需要盖公司的公章和人事局的章。盖章必须3张纸都要盖上。

    五、本办法自2015年3月3日起实施,由电气电子工程系学工办负责解释。

     

     

             电气电子工程系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地址:中国·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  邮政编码:325035
工作机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
电话:0577-86680000  传真:0577-86680090  电子信箱:wzvtc@wzvtc.cn
备案号:浙ICP备06027531号/经营许可证号:13303000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