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1.要求入党的人提出入党申请;
2.参加业余党校的短期培训及相关理论培训;
3.定期向党支部作思想汇报;
4.由团总支学生会、班级团支部、学院相关学生组织推优;
5.党支部讨论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总支审核通过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组织部备案;
6.组织部审核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填《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8.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二. 接收预备党员
1.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者,经支部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2.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整理材料,报组织部预审;
4.组织部公示一周;
5.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7.上级党组织委派专人与其谈话;
8.党总支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接收预备党员。
三.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及转正
1.党支部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
3.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需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5.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经党总支审查后,整理材料,报组织部预审;
7.组织部公示;
8.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整理材料上报组织部;
9.党总支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后,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