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制定学院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检查各系、有关部门年度综合治理及“平安校园”、“创安”等工作。
二.负责制订全院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总体方案,提出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防范措施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全院性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三.负责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加强门卫和校园管理,督促检查门卫等治安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学院内发生大案、要案时,出面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和家长做好有违纪行为的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领导经济护卫队,并对队员进行政策教育和业务指导。
六.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内的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负责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各种台帐。
九.负责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户籍管理。
十.指导各系、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督促各系、各部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