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本人遵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附部分重要条款) 1.进出校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遇非机动车、行人较多时,应主动减速避让; 3.机动车掉头、倒车时,应注意行人、车辆的安全; 4.不得损坏校园内的绿化和公共设施; 5.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6.停放时,必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闸、关好门窗; 7.在校园内行驶时,禁鸣喇叭。 三、本人保证在校内行驶或停车时,严格按照校园交通标识,并服从学校保卫人员指挥安排。停车后的安全(含机动车自身安全)由本人自己负责。 四、本人保证不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并将通行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角。 五、本人承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遇有下列情况,收回通行证,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情节严重的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交通标识)行驶或在校园内超速行驶; 2.机动车不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或不服从学校保卫人员指挥安排; 3.在校内道路、场地教练驾驶车辆; 4.将车辆交由无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 5.酒后驾驶; 6.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 7.无通行证车辆驶入学校,不听劝阻的。 我已阅读并承诺遵守以上内容,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