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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温馨提示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2-03-14
  •     按照税法规定,2011年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在2012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学院计财处统一整理申报,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在2012年3月20日前填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楼217办理。
     
        联系人:石建霞        联系电话:86680082。
     
    温职院计财处
    20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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