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团支部: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院实际情况,系将开展新一轮的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为:( 证书复印件) 1.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干部; 2.优秀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各类 奖学金获得者; 4.获 院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青年; 5.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 具体条件为: 6.18周岁至28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 入党申请书; 7.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8.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无违纪违法行为;(底线) 9.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 10.参加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11.积极参加团校、 党校、党章学习小组、马列学习小组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会的学习和活动; 12.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硬性条件) 13.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 无不及格记录。大二前50%(最好拿奖学金),大一的高考成绩,班级前50%。 二、推优名额: 14.10级学生每班2人,09级每班3人 15.毕业班无名额 注:以上推优名额不包括 院里向系里推荐(自动化0902李媛媛)和系里推荐的学生干部(包括上学期的班级团支书与班长)的名额。 三、推优程序:班级团支部参照上述条件评选,班主任把关,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将 推优名单的表格上报到 辅导员办公室。(班主任亲自召开班会推选) 四、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1日 电气电子工程系团总支 2010-11-4 |